1 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及时宣贯、遵守与本部门、车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4 内容与要求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A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B 山东省、青岛市的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国家、行业、山东省、青岛市有关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要求等;
C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D 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E 国家公约等。
4.2 获取方法
A 上级发文、转文;
B 报刊、杂志登载;
C 会议获取;
D 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E 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F 上网查询;
G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4 贯彻执行
4.5 公司安全环保部至少每半年一次通过各种方式获取最新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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