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我厂(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本规程是工人长期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其中有的是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从血的教训中吸取来的。因此,凡本厂(公司)职工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部份,并严格执行。
3、本规程经批准后执行,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执行情况,如有违反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4、本规程如有不完善之处,将逐步给予修正、补充。
5、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完善之处须由车间提出条款,报请厂(公司)主管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厂长(经理)批准后修改。
安全操作规程十条规定
1、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冒险作业。
2、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文明生产。
3、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气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不准随便拆除,保持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5、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开车时应先进行详细检查,然后发出信号,听到回音后,才能开车。
6、多人操作及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设备。
7、厂区除指定地点外不准吸烟,在易燃物品附近严禁烟火,非电气人员不准装拆、修理电气设备。
8、厂内机动车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9、工作时思想集中,不准打闹、赤膊、赤脚、穿拖鞋和高跟鞋。
10、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受伤职工和国家财产,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同时进行四不放过。
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全厂(公司)通用
一、环境和工作场所
1、各通道上不准堆放障碍物,应保持畅通无阻。
2、厂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厂后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棚内依次停放。
3、生产区各通行道、仓库、车间等,严禁吸烟。
4、工作场所和通道应有足够照明,门窗等透光和高热处、机器传动部位、电动机与蒸汽管上不准烘烤衣服等杂物。
5、工作场所内的沟、池、平台,必须加盖加栏,修理完毕,应立即装好。
6、各种生产用料,应集中妥善放置,以不影响操作和通行为原则,凡影响人身安全或操作的废旧物料、另碎杂物应及时清除出车间。
7、注意通道上面的危险标志和警告牌,不准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8、机器上的一切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牢固有效,除停机检修外,不得任意拆除。
9、露天跳板积有霜雪、薄冰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否则不能使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工作前
1、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凡是酗酒者不准上班。
2、认真做好接班工作,充分了解工作内容与方法。
3、工具、设备与操作环境应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4、从事危险作业或接触有强腐蚀性物品,必须使用完好的防护用具。
5、必须熟记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作时
1、必须合理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停车卸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在开车前恢复原状。
3、工作服应紧身,行动方便,不可飘荡,留有长发女工必须把长发戴在工作帽内,不准穿长服和长裙工作。
4、非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不准乱动,本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也不应让别人随便乱动。
5、必须集中思想进行工作,不准谈笑、打闹玩笑和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赤膊、赤足、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
6、共同作业应紧密联系,必要时应有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现别人违章操作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加以制止。
7、传递工具不准乱抛,必须送到对方手中或放在身边。
8、钉板等容易伤人的物体,不可随意乱放。
9、不要从高处或楼上向下扔任何物件,如工作需要往下扔时,必须有人在下面监护。
10、不要依靠或坐在任何危险区域或机械旁边的防护栏杆、防护罩上,不准坐在高处窗户围栏上。
11、拆堆卸物,必须从上而下,从外到里,不可中间抽拔。
12、在潮湿、易滑的地面上作业,事前应采取防滑措施,注意滑跌。
13、别人正在工作如有可能危害自己安全时,不可去靠近。
14、撬棒撬物,接触点必须生得牢固,以防施力时打滑。
15、各种桶(罐)、池(槽)、地井、地沟等口部盖板不准随便打开,如因工作需要打开时,必须设标记、照明,并用物件拦好,工作完毕及时盖好。
16、进入地沟、地井或各种池、槽等容器内工作,必须先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
17、各种受压容器,在承压情况上不准敲打、碰撞、检修,非专职人员不准触动。
18、不准在吊动物件下面站立和通行。
19、电焊作业时,他人不得靠近,直接用眼睛注视电焊弧光,以防被电弧刺伤。
20、凡与上下工序有联系工作,必须事先联系或发信号(打警铃或指示灯)得到回音后方可作业。
21、不要使火花或工作中产生的火花与易燃品或乙炔瓶、氧气瓶接近,以防爆炸伤人和引起火灾。
22、注意危险标志,严禁冒险作业。
四、工作后
1、工作环境应做好清洁工作,工具、零件、杂物收拾好,下班后不继续生产,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
2、做好交班工作,有关问题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楚。
五、机械部分
1、在机械传动部位工作,服装必须做到“三紧”(即腰、袖口、裤脚),不准穿长大衣和围围巾工作。
2、机械在运转中,不准用手摸转动部位,不得将身体伸入传动部位内探取物件,不准在无防护设施的传动装置上跨越或机械空隙处穿行。
3、运转中难于加油的摩擦部位应停机加油,凡传动部位检查、修理或清洁工作等必须停机进行。
4、停机检修或搞清洁工作时,在该机的主控开关挂上“正在修理,不准开动”的警示牌,工作完结收回警示牌时,应由原挂牌人自己收回。
5、机器开动前,必须先进行检查或联系,确知无人在危险区后方可开车,开车前应发出信号。
6、因工作需要拆下的防护设备,在开车前必须恢复装上,否则不可开车。
7、机器在运转时,发现辊筒、轴上面绕有损纸等物,不准用手去处理,必要时停机处理,各种车床、钻床等运转时,严禁戴手套操作。
8、上、卸皮带必须停车进行,不准用电动机转动办法上、卸皮带。
9、停车上皮带,手应贴住进口的后边用手掌进行,卸皮带的手不可距进口太近。
10、长或阔的皮带,上皮带时,应用绳缚住后搬动皮带盘来进行。
11、打皮带腊应在出口处打,加松香时不可离进口太近,应放在纸板上去加。
12、凡是一切活动的地轴、辊筒、输送带上面不准站立或坐、睡。
13、机器在切断电源后尚有惯力,不可用手或脚去制止。
14、有精神病史或患精神错乱病者(如癫痫病),不准在机器传动部位作业和电气作业。
六、电气安全
1、非电工不得拆装和修理一切电气设备。
2、任何电气设备与工具的金属外壳,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否则不可使用。
3、新增或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教会操作人员使用方法后才能自行开动。
4、一切电气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用水冲洗地面时,不准使水洒落在电气设备上或用湿布揩擦电气设备,所有供电线上禁止挂任何东西。
5、一切电气设备或工具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工检查。
6、一切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使用时要戴橡皮手套,并在地上垫好绝缘垫子或用好触电保安器。
7、生产中发生突然停电,应立即拉下闸刀,以免来电时发生危险。
8、赤脚、湿手不可接触任何电气设备与使用电气工具。
9、任何电气设备在未经查明是否有电之前一律作为有电处理。
10、电线不可乱挂乱绕,破碎接头或绝缘失效的电线必须及时更换。
11、临时照明行灯应用36伏以下的低压灯,在特殊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水或酸碱灭火器去灭火,应用干粉、1211灭火器、黄砂去喷熄。
13、使用电风扇排风扇时,必须装上防护罩壳,电线必须架空,不得随地乱放。
14、变电室未经电气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严禁入内。
七、杠抬安全
1、扛抬重物时,上肩下肩要同时同落,起步后步调一致,并应相互照应,转弯时要慢些。
2、抬前杠者发现路有高低不平与障碍时,必须慢行并应通知后杠注意。
3、抬杠物料绳结要打牢,并不可太长或太短,多余的绳头不可拖在地上。
4、有上下坡的地方,后杠与前杠均应拉住绳索,以防单面活动伤人。
5、搬运长物件在放下去时,应相互联系后二人同时放手。
6、可掼的物料掼下地要注意周围环境。
八、起重一般安全
1、起重工具必须经常保持完整良好,使用前应先检查。
2、在起吊物件前,绳索必须牢固,以防滑出、松散与断裂。
3、遇吊棱角(快口)的物件,绳索与物件间应衬垫保护物,以防割断。
4、物件起吊要找准重心,一般应垂直不可斜吊,必须斜吊的物件后面必须用绳子拉住,操作人员应站在起重物件的侧面。
5、物件离地时要稍停片刻,待平稳后再吊,并注意在起重物件上不可站人和浮放工具等杂物。
6、物件起吊后,严禁在起重物件下面站立或通行。
7、禁止利用起重机拉拔被泥土埋没的物件,起重物件不得在空中作较长时间的停留。
8、装卸物件特别是在将落槽时,不可将手伸入物件下面去工作。
9、起重物件时,必须做好紧密联系,必要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参加起重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物件离地时,应测试、检查钢丝绳、轧头等有否松动。
九、起重设备(吊车、行车等)安全使用规则
1、起吊前必须对电机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转。
2、操作时思想高度集中,开车前要发出音响信号,并注意观察附近设备和人员活动情况。
3、禁止超负荷起吊,对所吊重物重量估计不足时,应作试吊试验,以防超负荷起吊发生断钢丝绳事故。
4、吊运物件要稳起稳落,严禁剧烈摆动,忽起忽落等冒险操作。
5、物件应垂直起吊,不可斜吊或远距离拖吊,严禁吊运物件从作业人员的上方通过。
6、在运行中发现吊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前不可开机。
7、钢丝绳要定期检查,发现断股,应及时调换。
8、对各种连接罗栓、销轴、吊钩等受力部件要经常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裂纹要及时更换。
9、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之类的受压容器。
10、吊运时,被吊物件上不允许放物件,更不允许站人,工作完毕,吊钩应停在二米以上高空。
11、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标准。
12、轮胎吊在工作时,应检查胶轮及活撑脚是否平稳着地。
十、蒸汽药液容器的操作安全
1、开启阀门应侧面站立,并应由小而大缓慢进行,不可猛力开启。
2、如阀门上套有皮管,开启时管口方向朝安全位置,不平服的皮管在没有扭力时再开启。
3、可能触及伤人的蒸汽管路与设备,必须用石棉等隔热物包扎起来。
4、检修蒸汽管路与设备时,必须先关好蒸汽总阀门,并放空蒸汽与热水,以防水汽冲出伤人。
5、用蒸汽加热应先放水,当水满出蒸汽管口时,再开启阀门。
6、搬运和倒灌硫酸、盐酸、碱液等腐蚀性强的化学药品,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及其它防护用具,倒灌时脸部应向侧。
7、稀释浓的强酸,应将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酸中,以免溅出和爆炸。
8、凡硫酸、盐酸、碱液等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然后视轻重程度去医务室治疗。
十一、受压容器
1、受压容器应由专职或指定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准擅自操作。
2、各种受压容器不准超压使用。
3、受压容器和管道受压时,严禁撞击和烧焊。
4、受压容器的安全阀,须铅封印;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随便拆除。
5、根据受压容器的大小,装置合理的压力表,压力表与安全阀必须经常保持灵敏有效,如有失灵现象,应立即修理或调换。
6、受压容器在使用时,专职工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时必须请组长或专人看管。
7、各种气瓶存放或使用必须距离明火十米,并避免在太阳下爆晒,搬运时防止撞击。
8、氧气瓶防止油腻沾污,不准与可燃气瓶放在一起。
十二、深入容器内进行检修、烧焊、清洗等工作的安全
1、进入容器内做任何工作,都应事先打开所有孔眼,关闭不能开启的管道阀门(蒸汽水等)口,外设专人监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在容器内烧焊或做其他工作,应时停时续,随时外出休息,以免缺氧后造成窒息。
3、进入通风不良狭小的容器内工作,特别是浆池、阴井、下水道,监护人监视内部人员的动态,根据情况准备好急救措施,防止硫化氢气体中毒。
4、铁制容器内照明,应用12伏低压行灯、变压器不准放入容器内或潮湿处及金属导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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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空危险地区作业,登高者必须带上安全帽,安全带要缚在坚固的结构上,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2、登高作业时,不可穿硬底或塑料底鞋。
3、登高作业时,要注意周围电线,防止触电,必要时切断电源作业。
4、影响地面安全的危险工程,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要用绳或栏杆围住后工作,必要时现场应有人监护。
5、禁止上下抛扔工具和其他物件,必须用绳子传递,如需往下扔物件时要有人监护。
6、登高作业下方不许作业,如生产需要必须工作,应戴上安全帽。
7、在梯子上面工作时,梯子下面要有人扶牢或梯顶用绳子缚牢,必要时扶梯人要戴安全帽,直梯斜度以60-70度为宜,登梯上、下人要面对梯子。
8、在顶棚屋架上作业,事先应检查顶面承受压力,对于不能保持操作安全的场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护措施。
9、石棉瓦屋面,玻璃钢顶棚不准行走,确因工作需要行走时,必须踏在木行条上或设置专用设备等物垫在瓦上才能作业。
10、悬空作业或较大坡度的斜面工作,必须系安全带。
11、背料上堆,踏板下面要设安全网、安全垫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准超过10度。
12、跳板必须质地坚固,安全平稳,厚度不少于5厘米,超过3米长的跳板不准同时站立2人工作。
13、对技术改造、设备搬迁、房屋修理等临时性登高作业,必须具有可靠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14、进行高空焊割作业,必须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并划出安全防护区,不准行人进入。
15、登高修理电器设备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才能作业。
16、在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可打闹、玩笑,不准坐在无围栏处休息。
17、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贫血、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准登高作业,大风、大雾、冰雪天气不宜登高作业。如发生紧急抢修等特殊情况,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才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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