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人人又责,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严格遵守船舶工业安全生产行为守则和其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
(2)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船台、平台、船坞、码头等生产区域以及基建施工、内场立体交叉作业场所,均需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2M以上登高作业,若无防护栏杆等有效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带钩栓在固定在牢靠的地方。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机械传动部位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工应把发辫纳在帽内,有产生高速飞溅物的作业应戴好防护眼镜(即三戴、一不戴)。
(3)凡从事起重、起重驾驶、焊割等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省、部级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单独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工作交给他人,不是自己操作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动。工作时不准嬉闹、打瞌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工作前不准饮酒。
(5)在高空及立体施工场所作业时,严禁向下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物料应安放稳妥、防止落下伤人。
(6)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7)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准随意拆除和占用。
(8)一切工具设备不得超重、超压、超负荷使用。使用榔头时不准戴手套。
(9)两人共同操作,必须有主有从;三人以上的多人共同操作,应明确由一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以确保安全。
(10)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
(11)在工厂内行走,应注意各种警示标示,严禁贪图方便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上爬上爬下。
(12)使用扶梯,应注意完好。竹梯脚要有橡皮包扎,扶梯的踏档不能缺陷,上端要固定(或下端有支撑物),防止梯子滑倒,上下扶梯要面向梯子,手中不准携带重物。
(13)上下船舶要走引桥,船旁施工要有防护措施,防止落江。不准自搭跳板随意行走。
(14)上船的氧、乙炔、电焊皮带必须架空,分道进入工作部位;明火作业前必须对氧、乙炔、电焊皮带等工具以及作业场所、领近区域(包括隔舱)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工作中应注意安全,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十不烧”规定,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拆下接头,并将皮带拉出舱外卷挂好。不准将与气源相连的皮带存放封闭式的工具箱内。
(15)船上严禁用电灯泡、气焊割炬、木柴等进行烘物或烤火取暖,不准用气焊割炬明火照明。
(16)船上油柜加油后,禁止在油柜附近、机舱等处吸烟。
(17)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尘毒、粉尘的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18)在修、造船过程中,汽油、松节水、酒精、丙酮、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工作完毕后,一律带上岸,集中保管,不得留在船上,空油漆桶也要带走,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19)不得在防爆禁区内穿带带有铁钉的鞋子和用金属物敲打,以防产生火花,发生爆炸。
(20)打磨、除锈必须穿戴好头盔、口罩,严防粉尘危害,患尘肺病。
(21)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放置,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他物品。
(22)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装、修、拆、搭电气设备和线路。
(23)专业修理人员检修各类机械电气设备时,事先应切断电源,并挂上“严禁合闸”警告牌。钳工无权取下警告牌,并严禁合闸。
(2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装有触电保护器,并戴好绝缘手套。手持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25)在容器、双层底及狭小舱室内工作时,必须坚持双人监护制,即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离开现场,要注意观察情况,以防窒息,中暑、昏倒、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26)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和警戒标识,不准私自摘除。因工作需要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工作完毕立即回复。
(27)各种油料、含油废水、工业毒品、工业垃圾等,应倒在指定地点和指定盛器内,不准乱抛或随意排放。
(28)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船上行走要注意人孔洞,上下洞口后要自觉将翻板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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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公司、厂等级安全管理规定。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并检查锤头是否牢固。
3.工作前要检查好使用的工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带病作业。
4.打锤时前后不得站人,并注意周围情况。
5.使用尖铲、扁铲凿削工件时,应注意对面操作人员,必要时用接板或细铁丝网隔开以免飞屑伤人。
6.禁止使用未经热处理的高速钢扁铲、尖铲等。
7.拉锯时要稳,锯条松紧合适,工件必须装夹牢固。
8.使用千斤顶或手拉葫芦起重物件时,物件的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的最大负荷量,禁止在吊起的重物下工作。
9.使用活扳手、梅花扳手和管钳等工具时,不准加套管和锤击,以防止打滑伤人。
10.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必须放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禁止上、下乱扔。
12.使用砂轮、电钻、风动工具和天车设备应遵守与其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13.钳夹工作物要牢固、平稳,虎钳夹要牢固地固定在工作台上。
14.铲刮工件时,工件底部必须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用枕木垫好。
15.刮研时,工作必须稳固,标准工具要装有固定手环或吊环,较大或较重的标准工具不准一人搬运。二人以上刮研同一件时不准对面操作。簇复研磨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移动面。
16.活扳子和锉刀不准当锤子使用,锉刀、刮刀不准当撬棍使用。
17.进入加热炉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严格遵守在煤气区作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煤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煤气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程进行。
2.炉区发生停电、 停风、停煤气、停 水、空煤气压缩空气低压等事故时,应立即 停炉,关闭煤气阀吹扫煤气管道。
3.热状态下进入加热炉必须穿戴隔热防护服。
4.设备检修或检查时必须停电挂安全牌,有安全销的部位插上安全销,并确认有关开关、按钮键、阀是否与机械位置相符,如有不符不应作业。
5.本岗位的风、气、水、电、泵等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启动炉门、托钢机及辊道时必须确认现场无人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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