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要求
1.实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的地方,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不大声喧哗、打闹,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等教学设备。
2.严格按照座次表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更换仪器,一经发现即取消实验资格。
3.爱护实验室设施,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在桌上刻画,损坏者按学校规定的财产赔偿制度加倍赔偿。
4.严格注意安全,防止触电、着火、烧伤、割伤、碰伤等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教师及时处理。
5.上实验课前要认真预习有关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和注意事项,弄清实验原理熟悉实验内容、方法和步骤。
6.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用仪器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老师或实验员报告,给以调整补齐,未经老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7.实验过程中,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进行实验。学生应按正确方法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做好记录。
8.损坏仪器要赔偿。实验过程中损坏仪器要及时报告老师,由老师记录损坏情况,酌情处理;若是人为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等故意损坏仪器,要加倍赔偿。
9.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实验仪器,摆放整齐,并向教师汇报仪器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员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10.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二、教师职责
1.与实验员共同制订实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实验。
2.实验前,配合实验员按实验要求提前准备好仪器、器材,必要时进行预备实验,以便成功地上好实验课。
3.实验中,任课教师应与实验员一道巡回指导学生实验。
4.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室。
5.搞好实验室场地内外的清洁卫生。
6.监督学生爱护器材、公共财产,安全、节约用电。
生物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
1.除实验工作人员和经领导批准的人员外,他人不得进入。
2.实验室内一切供水、供电线路管道的固定装置均由水、电工装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
3.要求控温、控湿的实验室内,应注意观察情况,发现不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触精密仪器。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对室内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的实验室更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
6.实验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实验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写使用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实验完毕后和下班离室时应切断电源(必需通电的除外),水源、气源、清理实验场所,并关熄照明电、电风扇等,关好门窗。
9.样品保管人、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样品和资料,谨防虫蛀、霉变和遗失。
10.工作人员对发给的实验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液、废物等。
12.实验室卫生采取包干制,责任和范围明确到人,定期清扫。
生物实验准备制度
1. 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开学要有实验计划,张贴在准备室内。
2. 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需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3. 实验通知单,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填好,交给实验教师准备,准备工作完毕,均要检查一遍。
4. 按照实验通知单对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教师必须课前事先动手完成一遍,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技能。
5. 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实验桌上,失效及时调换。
6. 对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性、燃爆性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7. 对实验后的残液应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实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提供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定期向领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八、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生物仪器室规章制度
一、器材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注意防火、防盗、防毒,学期结束要对仪器、药品进行清查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二、教学仪器不得借给私人使用或外单位借用,特殊需要必须借用的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要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教师领取实验仪器、药品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完后应立即归还,不得带到办公室,以免损坏和丢失,对实验时损坏的仪器要如实登记.
四、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演示实验要提前一天通知实验教师准备,以保证实验按时进行.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器材室.
六、严格执行危险药品和贵重仪器保管、使用制度,如发现危险药品散失,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七、严禁在器材室内吸烟和饮食.
八、易燃、易爆废液应倒入指定容器中集中处理.
九、要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要注意节约药品,损坏仪器要如实登记,酌情赔偿.
生物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于质量问题或者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废处理,凡属于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职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帐。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 元以上的,由实验室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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