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2~5米~级,5~15米二级,15~30米三级,30米以上四级。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如,年老体弱、女工怀孕、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近视等病症的人员,均不得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架、支架、跳梯、跳板、安全带、安全网等进行工作。临空处应设置不低于1.2米的安全栏杆。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安全情况,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跳板的端部应拴牢,防止踏翻。
4.高处作业区要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并悬挂“闲人免进”或“禁止通行”的标示牌。
5.高处作业如无安全可靠的设施,必须使用安全带,但不许用一根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使用。
6.不准沿着拖拉绳和缆绳及其它斜绳攀登高空。要沿着马道、梯子和其它安全坚固可靠的攀登物登高,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
7.不准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墙头上、砖堆上或踏在未安装牢固的跳板、设备、管道及物件上。
8.高空作业地点,如有冰块、霜雪,须打扫净,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天气,一般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9.不准站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等上进行操作,不准在墙顶上和高空梁、管上行走,如必须在其上面走动或经过,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0.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复盖板和围栏,夜间登高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1.高处施工和在脚手架上运料或操作时,不要奔跑或多人聚集在一起,不要玩笑打逗,多人运材料时,要离开一定距离。
12.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暂不能用的工具必须放置稳妥,工具材料不能上下扔掷,须经马道运送或用绳索吊运。
13.一般情况下避免上下双层垂直作业,必须时,上下层的中问要设置隔离设施,下面工作人员戴安全帽,无隔离设施不许在下方操作并逗留。
14.使用梯子时,应遵守我厂“使用梯子安全注意事项”。
15.靠近输电线路作业时,要注意空中电线,要距离普通电线1.5米以上,距1OKV以下高压电线在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16.进行高空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17.登石棉瓦作业时,必须按厂“在石棉瓦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执行。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18.杆、柱等物体端部,有可能滑脱时,不准做安全带的生根点。
19.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应有专人监护。
20.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1)安全带应定期检查及进行荷重试验,必须使用具有合格标志的安全带。
(2)棉、维纶安全带、绳、网要防止接触高温。
(3)使用安全带,应详细检查有无损坏,附件是否齐全,不要凑合使用。
(4)安全带的拴挂,只能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安全带应拴在人的垂直上方,应尽量避免采取低于腰部水平的拴挂方法。
(5)安全绳要挂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拴在尖锐的棱角上。或专为挂安全绳而设的钢丝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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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如下:
高处作业高度 级别
2~5米 一级
5~15米 一级
15~30米 三级
30米以上 四级
强风(阵风风力六级以上,风速100.8米/秒)、异温(高、低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情况下的高处作业称特殊高处作业。凡高处作业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墙),并在作业区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1)禁区围栏(墙)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为:一级高处作业2~4米二级高处作业3~6米三级高处作业4~8米、四级高处作业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2)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或危险信号旗,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3.凡患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禁止上岗作业。
4.作业前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作业负责人(含班组长)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和防护用具、机电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至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2)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脚手架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底鞋;(3)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岗责任人和专职监护人。禁止在露天进行强风(六级以上大风)特殊高处作业,(4)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6.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不得乘坐货梯和非载人的吊笼,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投掷任何物件。不准将易滚易滑的物件堆放在脚手架上,工具、材料要放平稳牢固。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构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7.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8.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护绳等,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不准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情况下冒险踩踏。
9.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严禁坐在高处的无遮拦处休息。
10.脚手架不准超负荷使用(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千克),禁止多人集中在一块脚手板上作业。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1.进行高处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的易燃易爆品。若在锅炉、压力容器、金属构件、大中型产品工件等处作业高度大于等于2米时,必须搭设活动梯台、平台及防护拦网,禁止在无防护技术措施情况下登高作业。
12.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不得有泥砂、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
13.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符合GB7059.1—86、GB7059.2—86、GB7059.3—86标准规定,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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