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严守工作岗位,了解机械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与班长联系。
2、工作时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3、锅炉运行时不准在各受压部件上敲击。
4、接班时检查指示仪表(水位表、压力表等)是否灵活、准确,水位表每班冲洗二次,检查给水泵是否良好。
5、锅炉运行中,司炉工随时掌握锅炉的压力和水位,根据负荷大小及时调整风量和进煤量,锅炉炉堂不准正压运行。
6、省煤器出口水温最高不得超过194度,防止过热汽化。
7、定期排污应在锅炉低负荷,进水到最高允许水位时进行(时间应尽可能短)。每次排污应密切注意锅炉水位。
8、排污时由两人进行操作,其中一人监视水位表,另一人操作排污阀,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9、在开启排污阀门时,禁止用物体敲击排污阀及管道,也不许加长柄硬性操作。
10、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其存水弯管每半个月冲洗一次,安全阀每月作自动或手动放汽试验。
11、锅炉有汽压时,不准修理安全阀、排污阀和各种阀门上配件。
锅炉点火前注意事项:
1、全面检查中阀门是否关闭严密,空气阀或安全阀是否打开。
2、检查风门是否灵活,鼓、引风机是否正常。开启烟道挡板,自然通风10-15分钟或机械通风5-10分钟,排除烟道爆炸性气体。
3、检查水、软水池水位和进水系统是否正常,缓慢向炉内进水至最低水位处,检查人孔、手孔、阀门有否泄漏,各水位表的水位指示是否一致。
4、变速箱和各种润滑油孔应加油。
5、火炉排(冷炉)应进行空运载运行。
6、点火时,使炉温缓慢上升,升火速度不可太快,水管锅炉宜控制在2-4小时。
7、炉水温度逐渐升高,空气阀冒出蒸汽或压力表出现升压时应关闭空气阀。随时注意压力、水位变动。
8、压力升到0.05-0.1Pmpa时,应冲洗水位表,压力表升到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并进行校验。压力升到0.2-0.3Mpa时,检查受压部件各连接处有无渗漏,对松动的螺栓拧紧,拧紧螺栓的扳手长度应不超过螺栓直径的24倍,升压到0.3-0.4Mpa时进行排污一次,当压力上升到工作压力的2/3时,应进行暖管工作,开启管道疏水阀,排除冷凝水,同时缓慢开启主汽阀,待各疏水阀冒出蒸汽时,逐一关闭疏水阀,然后再缓慢将主汽阀开大,到工作压力时检验安全阀是否灵敏可靠,并再次冲洗水位表。
9、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时应做好并炉工作,当新投运锅炉的压力接近高压蒸汽母管压力时,才可并炉。此时应减弱燃烧,稳定汽压,正常疏水和保持水位正常。
10、对有表面排污的锅炉,应开启表面排污阀,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11、正常供汽后,适当试开蒸汽往复泵。
正常停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停炉应缓慢行进,使锅炉各部均匀冷却。
2、停止送煤(减弱火力)和通风(先停送风机,再停引风机),关闭总汽阀。进水到正常水位,防止余热汽压上升。
3、当总汽阀关闭后,汽压仍有上升,可少量排污,不准用加强风力和大量排污来冷却锅炉。
4、链条炉可将较湿的煤移至距煤闸门1-2米处。
5、关闭风道闸门、灰门和炉门。
6、严密监视,防止烧煤复燃,并不断进行排污、进水,使水位保持略高于水位线,如锅炉仍有压力,则应有人值班监视。
7、换水不要过急,六小时后方可换水一次,经6-10小时后再放水一次,停炉18-24小时后炉水水温不超过70-80时,可将炉水全部放出待修理。
8、锅炉检修时,一切照明均应使用12伏-24伏的低压行灯。
9、炉内维修时不能过长,内外经常联系。
10、工作后要清点工具。
11、转动部件检修,应切断电源,挂上安全牌。
12、锅炉内部油漆必须戴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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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况,都必须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上升到超过许可压力时,虽经减弱通风,加强给水,停止加煤等措施,但仍不见效。
2、锅炉严重缺水,在这种情况下严禁向锅炉进水。
3、虽然向炉内进水,但锅炉内水位仍很快下降。
4、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损坏或失灵影响安全。
5、所有给水设备,给水管路损坏,使锅炉水位不能保持在规定高度。
6、排污阀严重泄漏,无法保持正常水位。
7、锅炉主要受压部件烧红、变形、裂纹、爆破泄漏。
8、炉墙毁坏,大量烟气冒出,危及人员安全。
9、其它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情况等。
紧急停炉步骤:
1、停止送、引风,停止进煤。
2、清除炉膛内燃煤或对燃煤用砂土或湿炉灰压盖,禁止用水浇入炉膛。
3、炉火熄灭以后,将炉门和烟道门打开以冷却炉膛。
4、如属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给水和提升安全阀。
5、如遇满水事故,应停止进水,并关小煤闸门挡板,减弱燃烧,打开排污阀放水,待水位正常后才可缓慢投入运行。
6、在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则可向锅炉给水和进行排污,以降低锅炉内压力。
7、紧急停炉中除水冷壁管大破口爆裂外,一般不许熄火后马上加大鼓、引风来降低炉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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