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岗位工作制
一.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智,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二. 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 交接班时应按规定,共同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系统,给煤出渣等装置,并对运行记录进行确认,交接双方共同签字方可交接.
四.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五. 锅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作到文明生产。
六. 发现锅炉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 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巡回检查制度
一.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没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二. 检查上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三. 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四. 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供、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五.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是否正常。
六. 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七. 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八. 检查安全附件和依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九. 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十.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的维修处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气、漏水、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压力表的损坏、表盘下不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清楚设备及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或铅封。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连锁实验。
5、预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接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 锅炉本体和附属装备无异常。
4.4、 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4.5、 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4.6、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4.7、 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是不交;
4.8、 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 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4.10、 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按规定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要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6、交接班要叫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交接者负责。
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1.1、 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示合格;
1.2、 锅炉碱度, PH值氯根等项指示合格;
1.3、 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 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5、 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5、交班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指示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炉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 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 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2、 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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