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要求,规范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总局领导的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监管四司组织起草了《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监督管理规定(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起草《规定》的必要性
(一)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危险性较大,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据统计,2001年1月到2009年8月,我国在有限空间中作业因中毒、窒息导致的较大及以上事故668起,共死亡2699人,平均每年死亡300多人。2011年1月至11月,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6起,共造成67人死亡。
粉尘爆炸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2008年至2011年6月,共发生粉尘爆炸事故16起,死亡50人。
冶金等行业企业煤气事故严重,较大及以上事故中煤气中毒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2009年到2011年间,冶金行业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9起,共死亡134人。其中煤气中毒事故12起,占41.38%,死亡64人,占47.76%。
熔融金属事故发生率不高,但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果非常严重,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涉及领域广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以下统称工贸企业)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问题。存在可燃粉尘的企业都存在粉尘爆炸的问题(如钢铁企业的烟煤粉尘喷吹、有色金属粉末、粮食粉尘、纺织粉尘等),而且随着现代加工业的发展,可燃粉尘的应用有增加的趋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企业都要使用煤气及天然气。熔融金属主要存在于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企业。
(三)事故原因复杂,防范措施的专业性较强
由于生产工艺不同,装备水平不同,管理方式各异,导致发生事故的原因也各不相同。防范上述四项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发生事故,只采取通常的管理措施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如要防止粉尘爆炸,必须从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着手。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应当首先预防煤气泄漏、积聚,必须从煤气设施的性能、作业环境的控制等方面入手。
二、《规定》起草的简要经过
为加强和规范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1年7月,国家安监总局监管四司组织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起草《规定(初稿)》。11月,监管四司组织部分省、市安全监管及有关专家对《规定(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定(征求意见稿)》。12月初,监管四司印发《关于征求〈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管四函〔2011〕43号),在网上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和有关中央企业的意见。截至
三、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规定》的定位
《规定》是针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煤气区域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四项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安全规定,属于专项规定,不同于行业规定。为了防止四项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事故,本规定内容除了一般安全管理的要求外,还突出了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其他行业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三)《规定》的结构
《规定》设总则、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一般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粉爆场所作业安全要求、煤气区域作业安全要求、熔融金属作业安全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八个部分。将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煤气区域和熔融金属等作业四项作业的共同安全要求放到一般规定中,特殊要求在各自章节中分别规定。
(四)关于“三同时”管理的要求
对存在四项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提出了原则要求,待《安全生产法》修订完毕以后,再做进一步的完善。
(五)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侧重点
有限空间作业侧重现场管理,应强调作业程序安全要求。粉尘爆炸环境作业应侧重防爆措施。煤气作业应强调现场安全技术要求和关键的管理措施,如煤气区域动火作业、煤气带压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熔融金属作业安全要求已在有关标准中做出了规定,但是较分散,重点不突出,本《规定》对有关要求进行梳理,对关键环节进行了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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