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焊气割“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割。
二、起重作业“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⑦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⑧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⑨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三、电气安全“十不准 ”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
四、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五、施工安全“十不准“
1、 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和赤脚 施工;
3、 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 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 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 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 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 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 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 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五、施工质量“十不准”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二、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三、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四、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五、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六、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七、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八、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九、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十、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中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六、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七、安全行车“十不准”
不准洒后驾驶车辆;
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不准带故障出车;
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八、安全用电“十不准”
一、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二、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三、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四、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五、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六、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变台、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七、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八、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社员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九、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十、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九、铁路安全“十不准”
(1)不扒乘和攀附列车。
(2)不准在铁路上放障碍物。
(3)不用石头、砖头等杂物击打列车。
(4)不准在铁路道心行走、坐卧。
(5)不准在铁路上聚集聊天。
(6)不准在铁路附近放牧、取土、砍树。
(7)不移动拆卸铁路设备及器材。
(8)不准在铁路上嬉闹、玩耍。
(9)不准与火车抢道及围车叫卖。
(10)不在铁路、桥梁、涵洞行走等等。
十、井下用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十一、校园安全“十不准”
一、 不准携带管制刀具、 危险玩具、 通讯工具、 易燃易爆物品 (如 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麻辣等垃圾食品进入校园,不准拿圆规、 笔尖等锐利器具追玩打闹或在自身或他人身上雕刻纹身作记号等。
二、不准勾结校内外人员以团伙形式结仇报复、打架斗殴、要钱 抢物,学生不得私自解决同学间的纠纷冲突等。
三、 不准随便接触电器设备, 如发现有电线裸露要及时报告老师,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电器及私自用电行为。
四、不准在上下楼梯时推拥、打闹、挤踩、攀爬栏杆和在楼道内 打斗、吵闹、说脏话、大声喧哗,不准在放学后自行滞留校园逗留玩耍。
五、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吸烟、焚烧东西等。
六、不准在校园内攀墙、私上房顶、爬树等,要避开正在施工的 一切危险场所,不准在教室,寝室,过道上打球、跳绳,做危险游戏等,不得抛掷砖瓦石块、削笔机、书本等。
七、不准未经允许私自离校,确需离校须出示假条进行登记并有 监护人陪同方可离校。
八、不准塔乘超载车和“三无”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九、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及食品包装袋。学生如有 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必须及时告知老师,不准隐瞒。
十、不准配戴首饰,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不得私藏现金等 贵重物品,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十二、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
(2)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做饭;
(3)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丢烟头;
(4)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
(5)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
(6)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
(7)不准小孩在山内玩火;
(8)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柴场;
(9)不准夜间用火把照明走山路;
(10)不准在水源林内和林场周围烧木炭、烧灰积肥。
十三、国家电网“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十四、防火防爆“十不准”
1、不准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
2、不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严禁在生产厂区内随意用火。
3、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内工作。
4、不准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区工作。
5、不准用汽油、易挥发性溶剂油擦洗设备及地面等。
6、不准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不准就地排入易燃、易爆物料和危险化学品。
8、不准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9、不准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设施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不准损坏厂区内各类防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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