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危作业安全管理, 避免高危作业安全事故, 制定本制度。
1 、 公司高危作业包括:
1.1 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包装、装卸、装配、焊接、 检修等生产活动
1.2 危险化学品存放领用、 危险管道开挖施工、危险动火施工、压力容器施工;
1.3 临时电源安装、带电操作测试、恶劣天气户外施工、
1.4升降机施工、升降箱操作、大型设备装卸。
2、高危作业安全要求
2.1 从事高危作业的部门必须办理 《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 ,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方可施工。《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见附录。
2.2 《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审批人员赴高危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危作业。
2.3 高危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 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危作业。
2.4 高危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 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2..5 高危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 要正确使用防坠 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2.6 从事高危作业的部门应设监护人对高危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7 部门第一责任人对高危作业安全负责。
3、 高危作业安全防护
3.1 高危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内。
3.2 不符合高危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3 高危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 投掷工具、 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 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 应采取措施, 防止坠落。
3.4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 要有防滑措施。
4、《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的管理
4.1 2-3M 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3M 以上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安监办审批;
4.2 升降机施工、升降箱操作由设备部负责安全审批;
4.3 带电操作测试、大型设备装卸、危险化学品存放领用、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安全;
4.4 恶劣天气户外施工、临时电源安装、危险管道开挖施工、危险动火施工、压力容器施工, 必须由主管部门办理临时《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 ;
4.5 主管部门必须向安监办提出申请,办理《高危安全作业审批单》。《高危安全作业审批 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监办留存。
4.3 主管部门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附录
高危安全作业审批表
申请单位 作业地点 申请人 作业时间 作业高度 作业类别
施工单位负责人:
作业内容
安全防护措施
监护人责任
项目负责人意见
审核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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