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焊接、切割前准备
1、焊接人员应穿戴焊工服、安全帽或护目镜、绝缘鞋及鞋盖、电焊绝缘手套、口罩等,扣紧衣领和袖口。如有配合人员也应戴好有关防护用品。
2、焊、割场地禁止存放有关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安全措施,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严防触电、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
3、在焊、割工作现场10m 范围内,不准堆放各种焊接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如: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气瓶等。
4、焊机存放地点应通风良好,清洁干燥,无杂物放置,应在焊机下加垫干燥木板。
5、久未使用的电焊机,应检查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接线部位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电焊机接入电网时,应注意两者电压相符。
7、焊机导线和接地线均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不准接在机械设备和管道上,及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机壳接地应符合焊接工艺规定,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
8、焊钳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作,握柄与导线联接处应牢靠,并包好绝缘布。
9、特别要注意硅整流焊机的保护和冷却,严禁在不通风的情况下使用。
二、焊接、切割中注意事项
1、施焊受压容器、密闭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冲洗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焊接、切割密封容器应先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气口外装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
2、必须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在煤气管道附近或受力构件上焊割时,应有消防、安技部门或煤气站到现场检查同意,压力管道停止运行,并排尽管道内气体;受压构件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或爆炸。禁止在已做油漆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3、严格按照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来使用,严禁过载。
4、焊接过程中,如遇有短路现象,不允许时间过长。特别是硅整流焊机,在短路时容易烧坏。
5、焊接铜、铝、铁、锡等有色金属时,必须要通风良好,采取防毒措施(戴防毒面罩或呼吸滤清器等)。
6、在高空焊割和施焊稳定性差的工件中,应系上安全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工件倒塌;禁止将导线挂绕身上,地面应指定专人监护。
三、焊接、切割完后注意事项
1、详细清理工作场所,切断电源,将焊接、切割设备及工具摆放在指定地点,灭绝余火后才准离开工作场所。
2、定期清洁、保养焊接、切割设备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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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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