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油企业安全生产。 1.治理井喷失控安全隐患。井场安全距离,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和使用,起、下钻操作,压井材料储备,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井涌、溢流的处理等要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2.治理硫化氢中毒安全隐患。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井下工具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和人员防护设备的配套,点火程序的制定和点火器材的配备等要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3.治理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防爆安全隐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油气处理站场、天然气净化厂、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间距的设计,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泄漏监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配套,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等方面要符合有关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 4.治理海洋石油生产作业安全隐患。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发证检验制度的执行,专业设备的检测检验,劳动组织的定员,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消防、救生和逃生的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要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标准要求。 5.治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隐患。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舷外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和平台起浮拖航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现场监控措施要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