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
作者:章仁根 日期:2008-10-27 8:29:00 |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若发生人员重伤、死亡等重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技监部门,安监、公安、工会等部门。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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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仁根 日期:2009-4-27 9: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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