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宿舍。
3内容﹕
1﹑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宿舍处管理处安排入住与迁出﹐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搬动和调换房间及占用公共场地。
2﹑未办探访手续﹐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留宿﹐员工亲朋进入宿舍前﹐要以书面的形式向行政部申请并获批准的登记手续﹐如有私自带人进入宿舍或带他人在宿舍留宿者﹐一律按厂规处理。
3﹑注意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未经许可﹐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增设各种用电设施﹐电管上晾衣服﹐严禁在宿舍内生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水炉﹐做到人离水关﹑灯熄﹐违者给予处理。
4﹑注意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洁净﹐不准随地丢杂物﹑果皮纸霄﹐装东西的各种胶袋一律放入垃圾桶内﹐以免乱丢堵塞下水道﹐严禁在宿舍内墙壁上粘贴私人书画﹐与阳台护栏上摆晒鞋子和凉晒被子﹐严禁向外泼水拋散垃圾杂物。
5﹑员工应团结友爱﹐和陆相处﹐自觉遵守休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高声喧哗或放高音响扰乱他人休息﹐22﹕00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不得串访他人宿舍。
6﹑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的现像﹐杜绝不道德行为。
7﹑上班时间有事需回宿舍﹐必须到宿管处登记方可进入宿舍。
8﹑爱护公共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宿舍内的各种设备(床位﹑门窗﹑玻璃
等)﹐如有此行为并造成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如有空余床位应经常保持整洁。
9﹑严禁将危禁物品带入宿舍与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携带个人贵重物品进入宿舍时﹐须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
10﹑所有员工入住与迁出﹐必须向所属部门书记工申请填写《住宿/退宿申请单》由部门在每月25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批﹐回执给所在部门﹐申请人凭《住宿/退宿申请单》底联到宿管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11﹑在外住宿的员工不得到宿舍冲凉﹑洗晒衣物﹐如有发现内宿员工将此作为人情给予他人方便﹐一经查获便予严处。
4维修事项﹕
1﹑各宿舍若存在水笼头﹑光管﹑门窗或其它(非人为故意损坏)情况﹐需提前
向宿管处书面申请修理﹐宿管处再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人维修。
2﹑若宿舍公共场所损坏设施事宜由宿管处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联系﹐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人维修。
5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切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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