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需提交备案的资料:
1、 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原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2、 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3、 总、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4、 企业注册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代理银行出示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5、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
6、 施工合同。
7、 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8、 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证件登记表,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9、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材料或论证计划。
10、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型号、出厂日期)
11、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2、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甲方按时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证明文件。
1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分省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合格工地三类)。
14、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