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安全生产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出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态势,但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2008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几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思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与秩序;党风、政风及干部作风不实不正;管理和技术落后,“三违”现象严重等等。
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安全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抓住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抓住煤矿这一“重中之重”,强力推进瓦斯治理、整顿关闭、管理强矿,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围绕治乱、治散、治小、治差,搞好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尤其是尾矿库安全的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取缔关闭各类非法的小厂、小矿和小经营点;持之以恒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监管。企业在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落实行政首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搞好安全监管,把住安全许可、项目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关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大力推进安全技术创新与进步。全面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科技创新与进步,搞好产、学、研结合,推进原始创新、消化创新,搞好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提高企业安全科技含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促使安全生产走上法治轨道。加强立法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程标准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标可循;推进安全生产普法工作,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城市、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强化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谎报、瞒报事故和逃匿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典型经验的宣传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曝光,营造舆论氛围;采取有力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尤其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抓好预案体系建设,做到政府预案、企业预案与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相衔接,并确保预案质量;抓好应急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等等。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