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4月30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五整顿” “三加强”工作措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004-2008年全国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与2007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62005起,下降19%;死亡人数减少8165人,下降10%;受伤人数减少75523人,下降20%;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9亿元,下降15.8%。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90起,同比减少190起,下降12.9%;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50起,同减少17起,下降6.4%;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9起,同比增加3起。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4.3,同比减少0. 8。
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期间事故同比减少。4月1日至9月20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期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5378起,造成32670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9.3%、11.8%。9月21日至12月25日,组织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期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228起,造成22472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9.5%、6.5%。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08年,全国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6%。国、省道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2%。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主要节假日期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8%。
营运车辆事故总量稳步下降。2008年,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4%,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所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例由2004年42.4%下降至2008年的39.2%。
2004-2008年营运车辆事故导致死亡人数变化趋势
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流量、公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将进一步增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2009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返乡学生流、农民工流和探亲流形成叠加,客流高峰提前。据有关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全国公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0.8亿人次,同比增长3%。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大对营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农村地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和路段以及春运等重点时段的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在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示节日和春运期间外出旅行的交通参与者:(一)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它违法行为的车辆;乘车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二)在旅途中如果发现车辆驾驶人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拨打举报电话。(三)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了解行经路线路况,了解近期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尽量减少驾车外出,如驾车外出一定要注意路面结冰、大雾等情况,减速慢行,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不要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四)在旅途中如果车辆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要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并及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尽可能清楚地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及时赶赴事发地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上述情况,驾驶人和乘车人要迅速离开车辆,撤离到高速公路外,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据: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