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长为本厂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支持安全员工作的开展,对安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内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事议日程,确保安全工作各项资源投入;
3)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危险岗位、危险源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4) 严格执行员工上岗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
5) 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安全措施和技术处理,降低本单位的危险程度;
6) 负责厂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作好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 接受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如实反映安全生产问题,积极提出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 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做到人员、制度责任落实和明确;
9) 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厂或班组内开展经常性安全活动,监督各级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10) 宣传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教育,并督促工段、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11)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和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12)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