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这“三不伤害”始终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内涵。要实现这个目标,不仅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员要做出努力,更要靠操作人员来实现。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施工时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出现险情或异常情况能够采取应急措施,做到“不伤害自己”。很多施工任务都需要员工互相配合,在操作时就要注意不伤害他人。自己在高处作业,除自我保护防范外,还要注意下面是否有人操作;自己不按规范操作,不仅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也会给他人造成危险。在工作作业时还要注意周围环境和劳动条件,时刻注意不要被别人伤害,发现危险或同伴违章要及时制止,不然,一人违章殃及大家。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伤害自己、伤害他人、被他人伤害”的事实时有发生。例如:有的人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害事故,还有,在特定的工作场所,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防护器具,久而久之,导致职业病或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些都是伤害自己的行为;有些人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的行为,对他人直接造成伤害。有的人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仅伤害了自己,而且还殃及他人。还有,在生产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人存在不安全行为时,没有及时汇报、处理或提醒、制止,致使他人受到伤害。这些都是伤害他人的行为;在多人作业的场所,由于协调不当或没有注意周围安全状况等原因,被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伤害。在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中,不乏因为发现别人在违章作业时,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及时制止,发生事故后,被殃及池鱼,这些都是被他人伤害的表现。这样的事故案例在实际生产中有很多,这些血的教训都充分验证“三不伤害”是强调自我保护和相互珍重的法宝。
其次,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反习惯性违章已应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事故的源头。我们只有工作中加强和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了解自己的岗位程序运行工况,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而是要把它实实在在的做好,安全管理、监督人员要敢抓敢管,“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堵住事故的源头,实现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