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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我局对皖安监应〔2006〕145号文件印发的《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5个专项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徽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徽省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徽省石油天然气储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