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新下发的2009年工作要点文件与1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上的内容出入较大,看来总局对一些工作是做了调整的。
如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是这次加上的;
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的条款删除了;
安全治理前面有了“重点行业和领域”条件;
等等,现在的文件条理性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