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监管执法与严肃问责
监管执法与严肃问责
据报道 近日,湖南省安委办通报全省前三季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情况。前三季度,全省共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近10万次、5664家违规企业被责令停业,152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彰显了依法监管的威力。湖南将今年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通过狠抓督查督导,压实安全监管责任;狠抓安全宣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狠抓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狠抓监管执法,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据调度统计,截至8月底,全省共开展执法行动97157次,出动执法人员5392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工作不认真、监管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确保监管执法年工作不断深入。我看了这则报道,觉得湖南的做法,值得效法。主要表现以下方面:一是监管执法彰显其威力,以达到以法治安的目的。同时,在监管执法中,又把安全生产法和其它安全法律结合来,又起到普法的作用,一举两得。二是在监管执法中,对那些不作为的干部实行问责制。既教育了干部,又达到了举一反三作用。三是狠抓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整治。这样做的好处,抓基层,夯实基础集中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四是狠抓监管执法,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五是监管执法与严肃问责结合起来,对那些不负责任,草菅人命的干部,非但问责,而且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