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玩忽职守也是安全隐患
玩忽职守也是安全隐患
据新华网报道 富源县安委办下发《富源县深入开展严禁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对存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不强;领导干部安全意识淡薄,把安全工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为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说清、打招呼;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浮于表面;安全生产教育存在空白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毛线蛮干、违章作业现象;安全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报告不真实、满报瞒报,各种安全隐患不同形式长期存在于生产作业环境中;法制观念和执法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笔者看了这则报道,感触颇深,安全执法若停留在文件上或口头上,那是自斯欺人的表现,非但制止不了违章作业,相反还会捅大漏子,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安全事故。在我看来,凡玩忽职守的,必须严惩,这是保障安全的措施之一,不然的话,安全的口子一开,像决堤一样,后果可想而知。对安全执法者,必须严格管理,不光在文件上约束他们,而且发动群众监督,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应受到处罚,重者,调离安全岗位并承担刑事责任。玩忽职守有哪些表现,应有统一规定,违反哪条应受到什么样处理。笔者认为,关键是按规定办事,不要说在嘴上,停留在文件上,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安全生产环境,真正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