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事故报道应有始有终
事故报道应有始有终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但对发生的事故,敢于曝光,还百姓知情权,我觉得这是进步,但我对事故报道,有这样的看法,一是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往往是雷声大,雨点稀,领导重视抢险救灾,给的镜头多,却对基层如何想法,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并不是反对领导出面,而是镜头太多了,在明眼人看来,无外乎是某些领导如何重视安全生产。我很想说,如何他们经常深入厂矿,盯住安全安全生产不放,或许少出或不出伤亡事故。二是虎头蛇尾。发生了事故,进行抢救,责无旁贷。因为人们关心事故的处理,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人命关天。然而,有些报道不尽不意。抢救结束,事故也完事大吉了,至于事故调查处理,遥遥无期了。我很想知道事故原因,媒体不公布,网上根本查不到。三是事故报告应公布于众,千万别锁在抽屉里,应见见阳光。其好处是:第一,满足民众的知情权。第二,从中接受教训。第三,检验其分析结果是否正确。第四,反而教材也是财富,不能轻易弃之。有些安全规程大都依据事故原因而制定。有人说规程是血的教训,不无道理。五是事故原因应作为反面教材,安全科研机关应予以关注,加以研究分析。做出典型事故案例,作为安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