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我“对开车打手机入刑”的看法
我“对开车玩手机入刑”的看法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修改“危险驾驶罪”时,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到底该不该入刑呢?我的观点是这样的:一是开车玩手机,是不良习惯,必然导致行为出差,有些交通事故始于玩手机。在有些人看来,开车玩手机不算什么,其实是在玩命。皆为接了个电话,却把车开到沟里或撞到人,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二是开车玩手机,是一心二用,与安全行为不符。司机必须全心贯注,往往一个电话,或打乱其思维,动作变形,撞人或追尾是必然结果。三是车流密度大,尤其是高速公路或城市街道,稍精力不集中,最易出车祸。如果在这样的环境下玩手机,势必分散精力,很容易发生交通肇事。这样的事故案例,举不枚举。如果允许玩手机,可能交通事故会大有增加,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开车玩手机,是不安全行为。有的不但玩手机,还有的抽烟、同副驾驶唠嗑,接踵而来的是事故,车毁人亡。这种行为像瘟疫一样传染,如果人人开车都玩手机,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五是开车玩手机,是“酒驾”挛生兄弟。如果不加以限制或治理,是相当危险的。尤其车速非常快,稍有不慎,极易出事故。
终上所述,我的意见是:第一,同意玩手机入刑或罚分罚款。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不能容忍。它是事故之源。城市交通肇事,有相当比例是开车玩手机所致。第二,汽车驾驶室应加以改善,设立电话留言,待有空隙再打电话。第三,应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应城市、乡村有别,但发现玩有手机的,要批评教育,为你的家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应养成良好的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