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言论:别把加班加点当作时尚
别把加班加点当作时尚
我长期在企业工作,深知工人们的生存状态。“文革”前,企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低,完成任务十分困难。那时没别的办法,靠人海战术,靠加班加点。这成了企业的灵丹妙药了,甚至是约定俗成了,美其名曰:奉献。现在看来,那是一各愚弄,是无知,是与按劳分配制度格格不入的。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企业纳入法制的轨道,凡违法的事,都与企业的发展相悖的。比如,节假日以法律固定下来,谁随便占用,都是违法的。然而,个别企业,知法犯法,完不成生产任务,竟然下令叫工人加班加点,延长必要劳动时间。本来是错上加错,然而却打着“奉献”的旗号,以消除工人的怨气或不满情绪。笔者对此有以下看法:一是把加班加点当“奉献”,这种提法是错误的,有悖于法律,是违法行为,不论是国企、私企或外企,都是不允许的。延长必要劳动时间,必须付费,劳有所得,这符合市场经济,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否则是巧取豪夺,应受到法律制裁的。二是节假日,国家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这是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无故加班加点,又不给报酬,严重侵犯工人的切身利益。难怪有人提出疑义,甚至上告有关部门,说明他们头脑有法制观念,并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三是加班加点是“文革”遗风。有的企业,不在管理做文章,不在科技兴企打主意,而是靠大轰大翁,完成其生产任务。尤其是煤矿,表现最为突出,一旦完不成任务,就加班加点,有人把这种行为,叫上“红心班”。没有半点报酬,一味讲奉献。如今,时代变了,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如果重弹老调,仍搞加班加点,那就大错特错了。凡是不按法律办事,都应受到批判,绝不能姑息。四是随意加班加点,既违犯生产规律,又不利于安全生产,这是企业之大忌,应该废除(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加班加点)。五是提高生产效率,不能靠加班加点,而是加大投入,发展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提高生产力水平。总之,企业绝不能把加班加点当作一种时尚,更不是缺乏奉献精神,而是切实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衡量其素质高低的标尺。
我长期在企业工作,深知工人们的生存状态。“文革”前,企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低,完成任务十分困难。那时没别的办法,靠人海战术,靠加班加点。这成了企业的灵丹妙药了,甚至是约定俗成了,美其名曰:奉献。现在看来,那是一各愚弄,是无知,是与按劳分配制度格格不入的。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企业纳入法制的轨道,凡违法的事,都与企业的发展相悖的。比如,节假日以法律固定下来,谁随便占用,都是违法的。然而,个别企业,知法犯法,完不成生产任务,竟然下令叫工人加班加点,延长必要劳动时间。本来是错上加错,然而却打着“奉献”的旗号,以消除工人的怨气或不满情绪。笔者对此有以下看法:一是把加班加点当“奉献”,这种提法是错误的,有悖于法律,是违法行为,不论是国企、私企或外企,都是不允许的。延长必要劳动时间,必须付费,劳有所得,这符合市场经济,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否则是巧取豪夺,应受到法律制裁的。二是节假日,国家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这是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无故加班加点,又不给报酬,严重侵犯工人的切身利益。难怪有人提出疑义,甚至上告有关部门,说明他们头脑有法制观念,并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三是加班加点是“文革”遗风。有的企业,不在管理做文章,不在科技兴企打主意,而是靠大轰大翁,完成其生产任务。尤其是煤矿,表现最为突出,一旦完不成任务,就加班加点,有人把这种行为,叫上“红心班”。没有半点报酬,一味讲奉献。如今,时代变了,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如果重弹老调,仍搞加班加点,那就大错特错了。凡是不按法律办事,都应受到批判,绝不能姑息。四是随意加班加点,既违犯生产规律,又不利于安全生产,这是企业之大忌,应该废除(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加班加点)。五是提高生产效率,不能靠加班加点,而是加大投入,发展机械化、电气化、信息化,提高生产力水平。总之,企业绝不能把加班加点当作一种时尚,更不是缺乏奉献精神,而是切实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衡量其素质高低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