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谁为儿童安全负责
谁为儿童安全负责
近年来,我国儿童安全成了重中之重,时常看到有的儿童被伤亡了,有的儿童在冰上走,结果溺水而亡;还有的在化粪池放爆竹,结果一人掉到里面而死,还有的被汽车碾压,像这样的事例,的确很多,我想谁来为儿童的安全负责,是儿童的家长,还是我们的社会,在我看来,社会应负主要责任,比如山西平遥6名儿童滑冰溺死。如果河堤有告示牌,不要到冰面滑冰、危险,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凡是容易儿童受到伤害的,都应有告示,甚至有防护措施,不光是宣传,更要措施到位。笔者认为,儿童安全也应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督内容。坚持以人为本,首要的是保护儿童的生命安全。凡儿童受到伤害,当地政府应该检讨,工作是否做到家了,措施是否到位了。我们在做安全检查时,对附近学校以及有关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非但提出来,而且要整改,以保证儿童的生命安全。学校应负起责任,一要加强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教育形式应与时俱进。二要行动要自觉,措施要具体,比如,小学生放学,怎样安全过马路。家长是儿童的监护人,应时时关注他们的生命安全,对不良行为,要予以纠正;对不安全做法,要加以制止;对错误的东西,要敢于批评。总之,要事在人为,全社会都要关注儿童安全,减少或避免儿童伤亡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