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都应有这样的安全意识
最近,打电话给我原所在的辽宁北票煤矿,想到422采煤队看看。具体说,我曾是那个队的职工,1963年秋,我中专毕业分配到那个队当工人,虽然时间不算太长,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的师傅,我的工友,还有那个单一长臂工作面,还有那五糟A、B煤层,令我难以忘怀。虽然我退下来了,但我以“安全文学”为伍,把全部精力用在这上面,隔个一两年,都要去一趟北票。跟矿上领导聊聊,看看窑哥们,嗅一嗅煤的气味,使我真正跟他们融为一体,仍是个矿工,这样我才能够写出他们满意的作品。我以前去,打个电话,矿上给我安排时间,我便前行。这次,有点特殊,有关人员说,一是没时间接待我,二是需请示领导同意。对此,我有 点疑惑不解,深究其原因,一切释然。原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文件,干部跟班下井,尤其是采掘队长,更是如此。既不能随便升井,更不能空岗、脱岗。我听到后,觉得我所在的煤矿,竟有这样的安全意识,真是感到高兴。
安全意识不是说出来的,而是落实到行动上。比如,我所在的北票煤矿,就是如此。北票煤矿是个老矿,是个瓦斯窝,又是千米竖井,言外之意,采千米以下的煤层,稍有疏乎,会捅漏子的,弄不好会出大事的。所以说,必须严格制度,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特别是干部下井跟班制度,雷打不动。我觉得,安全意识的培养,是靠制度落实,而不是空喊口号。以我所在的煤矿为例,去娘家看看,都是很难的。并不是推托,也不是有意刁难我,而是怎样安排时间。近来,我听到这样的消息,叫我下午去。我明白了,身为采掘队长肩负安全生产的重任,他的行为影响或决定采掘队的一切。我在想,煤矿工人真伟大,他们在四块石头夹块肉的条件作业,苦点累点都无所谓,最大的愿望,是不发生伤亡事故,高高兴兴地下井,平平安安地升井,跟孩子老婆团团圆圆,那是他们的最大的幸福。
安全意识的培养,在于一举一动,一言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