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治理酒驾使狠招
酒驾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从主观上看,司机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没把它当回事,从客观上看,执法不严,逢年过节,酒驾查得紧,很不利于酒驾的治理。我觉得,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自家车与日俱增,交通安全成了重中之重。如不加以治理,安全事故多有发生,影响国计民生,以人为本方针得不到落实。要想达到目的,酒驾没有生壤,关键在于制度约束。最近温州市纪委开出了一份内容细致的处分办法,根据4种不同的情形:即:酒驾党政纪处分的4种情形: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并罚款 警告 警告或记过; 酒驾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严重警告 记大过或降级 ;酒驾被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被免予刑事处罚 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撤职;酒驾被判处刑罚 开除党籍 开除。最严重的可开除党政公职。笔者认为,不下狠招,便相容忍酒驾,是对制度亵渎,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温州对酒驾严重者,使出了狠招,实行“双开”。应该效法,拿出具休办法,对交警渎职者予以处罚。总之,不使狠招,怕是治理不了酒驾,真有不听邪的,尤其是领导和名人,更要加大管理力度,比如,电影人演员王志文酒驾,也不例外,给予严厉处罚 。这里有这样几个问题,应引起注意:一是领导带头,严守规定,对其部下,加强管理。以身作则。二是公安部门切实负责任,不能对本地松,对外地司机严。三是凡发生酒驾,及时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更不能说情。只有上下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治理酒驾,还人民一个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