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武汉9月13日消息 13日下午13时许,湖北武汉市东湖风景区“东湖景园”还建楼建筑工地内,一台施工升降梯在升至顶楼时发生坠落。坠落时升降机距地面约100米,事故造成升降梯内19名工人全部随梯坠下,全部当场死亡。事故原因,一是电梯使用期限超期了,到今年6月22日到期了,二是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这两个原因是造成升降梯发生坠落事故。笔者对此有疑义,第一,电梯本身质量有问题。超期一个月就发生事故了,不可思义。第二明显超载,谁之错,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如果我们分析事故,光是着眼于这方面,是不是有些偏颇,笔者看来,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无序生产,以超载为例,不是一天两天,可能经常超载,习以为常。施工负责人放任自流,根本不负责任,所谓的安全总监或兼职安全员等于虚设,没有尽到责任。再者,升降机是否做到定时检修,总之,我们在分析事故时,应侧重于安全管理,侧重安全责任制。还有升降机不合格,是最大安全隐患,即使超载,升降机本身保险系数,也不致于随梯坠下。总之,应在这些方面找找原因,以真正做到吃一堑,吃一智。不再发生类似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