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世上竟有这样的黑心企业
据浏阳网报道,事情起源于一次体检。2009年10月,罗国明经人介绍来到葛家一家石灰厂上班,但在2010年3月由厂里组织的一次体检后,他突然接到了“辞工”的通知。就在他颇感奇怪时,市疾控中心提供的体检报告显示,他患上了尘肺病。然而,由于没有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厂方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像这样的企业,不是个别的,他们为了钱不管工人死活,竟然这样伤天害理。我觉得,国家应该立法,不管签订劳动合同与否,都应给予治疗,否则天理不容。当地政府更要过问,不能叫劳动者寒心,否则同以人为本背道而驰。前些日子,我写了篇小说,讲的是一位矿嫂怎样维权的故事,我们大家都要拿起这个武器,采取必要措施,不能给黑心企业可乘之机。为此,我有以下建议:一是凡患有矽肺病(职业病)的,都要给予治疗,工会组织应该担负维权的责任,替工人当家做主。二是安全部门应对这样企业挂牌整顿,或罚款或关闭,追究其企业负责人责任。三是提醒劳动者,别为钱什么都不顾,连劳动合同都不签,给黑心企业老板以空子可钻。四是工会、安全监察部门应该对患有矽肺病或有职业病症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支持。工会应是劳动者之家,做到底数清,有多少职业病患者,有多少像上面说的那样的患者,千方百计加以救治,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