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有感于“个人安全技能帐户”
近看一则报道,说的是晋煤集团沁秀公司,井下一、二线员工中全面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管理。职工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员工个人缴纳的风险金,一部分为企业对基层矿井的激励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风险金标准分别为:一、二线员工每月分别按300、200元进行缴纳;一、二线班组长每月分别按350、250元进行缴纳。企业对基层矿井的激励金按照该公司对基层矿井一、二线井下正常出勤(达到法定出勤工数)人数所缴纳的风险金标准经考核后拨付。为了充分发挥好“个人安全技能帐户”的作用,提高自保、互保意识,并制定考核标准。考核项目包括员工的安全技能、质量标准化、岗位规范、安全责任等。规定:职工安全技能帐户风险金由各矿井进行考核;矿井激励金由公司进行考核,矿井再根据对区队、班组、个人的考核情况进行分配。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将风险金和激励金注入员工安全技能帐户。考核的方式为逐月累计,职工签字,年终兑现。如若发生死亡事故,则本单位所有职工账户资金清零,从发生事故下月起开始重新按规定考核注入资金。笔者认为,在井下一线工人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帐户”,有四大好处:一是刺激工人提高自保、互保安全意识。推行这个办法,有利于提高安全意识,并与个人利益挂钩。二是刺激工人提高安全技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安全技能是保护安全的法宝,应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向安全技能要安全。三是规范安全责任,遵章守纪。力求达到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四是个人安全技能帐户有利于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人利益挂钩。我觉得,这个方法很好,但要结合实际,风险金应考虑井下工人的承受能力,同时做到帐目公开,防止挪用或贪污。真正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