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这个“封杀令”很得人心
——九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等要求,切实做好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顿和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工作。我觉得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严肃政策,不能任意变通,落到实处。二是最易产生腐败,尤其是各安监局领导,个别矿主为保护既得利益,不惜重金,行贿受贿,以保住这种类型的矿井。三是联合执法,不能少数人说了算。四是别拿“禁令”送人情,凡停产整顿的,不能一拖再拖,必须停产。五是抓落实。凡停产整顿的,要抓落实,限定时间,限定人员,不能因矿主既得利益,而放宽政策。六是组织专项督查。做到善始善终。
笔者认为,不要小看停产整顿,此项工作涉及矿主的既得利益,既要讲究政策,又要严格执法,力求把这项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