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从“驻矿安全监督员犯玩忽职守罪”想到的
据报道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云南曲靖师宗县煤矿“11·10”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造成35名矿工遇难,另8名矿工至今下落不明。春城晚报记者从曲靖市检察院了解到,曲靖检察机关已于11月28日正式批捕此次事故中涉嫌受贿的师宗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孙忠桥,及涉嫌玩忽职守的驻私庄煤矿监督员王小斌、常正江3人。按理说,驻矿安全监督员是代表安监局行使权力,然而,这两个人却涉嫌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他们是睁只眼闭只眼,发现安全问题不制止,同流合污,甚至成了这起事故的推手。依我的看法,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安全监督员成了违章违纪的。明知有安全隐患,却不同矿上交涉,任其放任自流。即使这次不出事,以后还会出事的。因为他们把法律及规章制度当做耳旁风。二是出现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制止,不处罚,甚至为违章者开脱罪责。三是收受贿赂。人家用钱堵住了他们的嘴,只好就范。驻矿安全监察,等于虚设。四是出卖灵魂,泾渭不分,失去原则,不负责任,甚至为虎作伥,失去驻矿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我看了这则报道,深感痛心,尽管是极少数,但应警钟常鸣,我们安监部门应对安监干部(驻矿安全监督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非但懂法还要严格执法,并用有关制度约束他们,比如,安全隐患汇报制度,矿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察局抽检制度及考核制度,对不负责任,不恪尽职守的,予以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早辞退,以保证安全执法的严肃性连续性。要抓驻矿安全监督员的思想建设,凡从事这项工作,应忠于安监事业,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还要用典型说话,利用反面教员,比如,私庄煤矿两名驻矿监督员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是他们意志软弱,经不起诱惑,玩忽职守,结果造成这起煤与瓦斯特大事故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要吸取教训,做人民信得过的安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