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规定机关干部每年劳动时间不少于10天
本报衡阳4月1日电(颜珂、龙雪一、成新平)3月31日,在湖南省衡东县高塘乡两路口村,50岁的衡东县政协副主席何岳峰穿着雨靴与单衣,带领十几名机关干部与村民一道为渠道清淤。何岳峰说:“有30多年没参加这样的劳动了,今天补上了这一课。从3月10日起,我在农村参加了半个多月的劳动,与大家清理了一条渠道,架了一条电线,修了一条路。”
人勤春来早。眼下,在衡阳广袤的田野上,到处可以看到机关干部下田劳动的身影。
“脱离劳动、轻视劳动,必然会好逸恶劳,造成官僚主义作风盛行,离群众越来越远。”衡阳市委书记张文雄认为,如今,许多由“机关病”引发的懒散、庸俗、追求享受等现象日渐严重,必须为机关干部补上劳动这一课。
衡阳市委很快达成共识,出台“干部参加劳动锻炼制度”。该制度规定,市、县两级机关干部每年劳动时间不少于10天,乡镇机关干部每年劳动时间不少于24天,并把干部参加劳动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机关干部要述职、述廉、述劳。
衡阳市将劳动纳入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要求市、县委党校的学习制度要强化劳动因素。同时,强化那些从家门直接踏进校门、出校门直接踏进机关门的“三门干部”的劳动意识,练硬思想、练强身体、练好本领,实施干部成长从劳动抓起工程。
据了解,今年3月开始,衡阳市共选派10万干部开展“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人均参加劳动3天以上,帮助村民维修塘坝、水渠1.2万处,整修乡村道路710公里,翻耕秧田4000亩,新开饮用水井1400口,义务植树8万余株。
住农家屋,吃柴火饭,聊家常事,干田里活。衡阳的干部说,这样的经历,是体验,是锻炼,是学习,是洗礼。衡阳市纪委年轻干部谢海飞写下了这样一段话:“通过参加劳动,我与农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灵魂得到了净化,境界得到了升华。机关干部只有像鱼一样游到了群众的水中,才会找到价值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