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汲取事故哪些教训?(原创)
据报道: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星光煤业有限公司“8·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原因调查取得重要进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证实,事故原因为现场施工人员切割钢筋产生明火,与井内积聚的瓦斯相遇产生爆炸。由此可见,这家煤矿竟然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使用明火,违章操作。又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典型。如何不再重发这样的事故,并非是个易事。在我看来,目前安全管理,还没有走上良性的轨道,基本上头痛医头,腿痛医脚,每每出现重大事故,各级领导冲在第一线,一是体现领导对事故的关心,心里装着以人为本,人命关天。二是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解决抢险救灾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四是力求降低死亡人数。五是了解一手情况,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尽管出发点是对的,但从中反映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特别是高危企业,共同商讨安全大计,较比出现事故现场要好。这家煤矿改造矿井,涉及安全问题很多,比如动火就是一例。看来事很小,实际潜伏很大危险。殊不知,在瓦斯矿井里动火,切割钢筋,前提是瓦斯是否超限,是否允许作业,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实际上,事故发生了,从理论上推理也好,从实际事故产生的原因也罢,都逃脱不了违章作业。具体分析,违章作业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骨子里生就的,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果那家煤矿的领导,稍微懂得煤矿的常识,一旦瓦斯超限遇上明火,会发生瓦斯爆炸的。有几个重要问题被那家领导所忽略了:第一,如果到井下检测瓦斯浓度,是否超限,或许就不能动用明火。第二,切割钢筋的方法,除了动火外,难道就没有别的选择?第三,如果工头稍微动下脑筋,也不至于冒这个险。第四,心里装着规章制度,不会办傻事蠢事。
笔者认为,凡发生事故都要亡羊补牢。并不是检讨一番,或予以处罚。关键是补牢思想的篱笆,时时刻刻坚持安全第一,绝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然而,安全管理,只注重对物的管理,缺乏对人的安全思想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