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事故报告上整事(原创)
最近,有的安全事故的主因,皆因是自然灾害。我对此,并非有疑义,而有疑义的是,安全事故报告,应实事求是,不能光查客观原因,不查主观原因,这是一大弊病。产生原因大体上有以下方面:一是凡事故往自然灾害上靠,好处多多,既减轻责任,又不受处分,一举两得。二是凡事故往自然灾害上靠,可以掩盖其主观原因,特别是事故报告,是单位或个人受到法律惩处的依据,因此,事故报告决定其命运的“护身符”。三是不要为减轻罪过,而在文字上做文章。比如,“防不胜防”,“不可预见”,“多少年不预”等等,其实都在打伏笔,为“自然灾害”做佐证。再比如,鸡西某矿因暴雨地表下陷,造成井下透水,其因能说是自然灾害惹的祸吗?在我看来,采空区管理不善,或采煤方法不合理,为地面人为造成空洞,一旦时机成熟,像特大暴雨或微震,都易产生灾害。四是善于推诿。把责任推卸到死者或当事人身上,以减轻领导的责任。五是避重就轻,或轻描淡写。
为做到事故报告的客观性,有关部门应对事故报告检查,尤其是对重大事故的报告更应如此。第一,要检查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二,是否避重就轻,或互相推诿,把责任分流或分解,以减轻处分。第三,别在搞文字游戏,以欺骗民众,易产生误导。第四,当成一份答卷,坚持守信原则,找出问题,重在整改。第五,上级安监部门抽查事故报告,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要进行处理,轻者通报批评,重者追求刑事责任!
(写于2009.8.10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