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老安话“三项行动”——严是爱,松是害(5)
之所以,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关键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即使想严格,都严格不起来,其个中原因?还是请老安给大家说道说道:他说,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后,安全生产变人治为法治,近年来,为使安全生产步入法制轨道,我国相继出台了很多安全法律法规,差不离包罗万象了,但最大的顽症,就是随心所欲,自己想咋干就咋干,不服天朝管,结果遭殃的是挖煤的,卖苦力的。假设有法不依问题不解决,那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岂能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呢?严格不起来,主要是执法者未能尽职尽责。其表现是:一受利益驱动,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使上钱,竟敢把法律法规扔到一边,比如,野蛮开采,无证开采。二受利己主义思想影响,不听邪,想咋干就咋干,根本不管劳动者死活。三是执法者架不住金钱诱惑,使上钱,便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执法者心里不干净,行动就走了样。四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受众面窄,仅是少数人知道,由于没有深入人心,很难变成广大劳动者的实际行动。五是安全投入不够。比如,尾矿库没钱加固,致使病、险尾矿库大量存在。六是自以为是,靠所谓的经验,靠长官意志,惟独不靠法律法规,安全漏洞多多。君不见,差不离哪个企业,都有重大安全隐患。比如,有的煤矿。似乎没有重大隐患,就成不了煤矿一样。七是对经营者心慈手软。经营者安全意识差,有很多是“安全盲”。竟然这样的经营者,能统帅千军万马,岂不是贻笑大方。
老安说了不少了,可以说是经典,但我觉得,对经营者严格不起来,不是爱他,而是害他,安全生产搞不好,企业也兴旺不了。依我看,治理行动,应把经营者作为重点。只要有了高素质的经营者,安全生产才会透亮,事故才会降低。看来,严与不严,结果是大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