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瞒报事故必须出重拳
据报道: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16日说,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已查处瞒报事故168起,打击抗击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行为3051起。然而,又有多不起瞒报事故没被查处呢?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屡有发生的瞒报事故,问题出在基层,但根子却在政府中的少数领导,一旦企事业单位发生了事故,死亡人数的多少决定政府政绩,株连某主要负责人。然而,他们不是正视事故,总结经验教训,而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故隐瞒下来。在笔者看来,事故是隐瞒不下来的,迟早露馅,是被查处的。但有的事故对外封锁,直至隐瞒不下去了,也不情愿被曝光。那是因为,政府所辖的媒体是为其服务的,他们只对领导负责,而不对人民大众的生命负责。于是,我怀疑还有多少起事故被瞒报,对瞒报事故不打击,就是怂恿事故,就是对生命的漠视,这种状况不改变,的确是很危险的。
笔者认为:治理瞒报必须出重拳,严肃党纪法纪,不能姑自息。大体上有这样的几条建议:一是凡有瞒报事故的,加以严查,凡能主动交待的,择其情况加以处理。二是查处瞒报事故无期限。对揭发检举的,视其事故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三是安监部门不叫瞒报事故从眼皮底下溜掉,加大查处力度。四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尤其重视百姓监督。五是把查处瞒报事故当作正党风的事情来抓。凡有瞒报的,不管其主管领导调走与否,都要追查其责任。六是不搞下不为例。七是叫瞒报事故无处躲藏,曝光于天下。我觉得这样做,有效治理瞒报事故,还伤亡者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