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监控系统岂能当摆设?
日前,山西省全面启动《山西省煤矿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草案)》。草案规定:今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闲置,可能面临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等重罚。笔者看到这则报道,心情很不平静,殊不知,全国有多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处于闲置或放着不用,把监控系统当成了“挡箭牌”,成为监探瓦斯等毒害气体的“眼睛”,一旦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某某煤矿安装了监控系统,一旦安全检查,某某矿井安装了监控系统。实际上,并非如此,有的煤矿把监控系统当成花瓶,摆设,用来骗人的。
之所以发生这类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为了安全达标,凡煤矿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结果监控系统安装上了,往往由于重视不够,搁置起来。二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一些井下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不善、系统功能不全,监管不利,上线运行效率低等问题。三是个别单位领导或工人,并没有把安全监控系统当回事,既不考核,也不检查,甚至认为碍事。四是安全监察部门检查督促不够,并没有列为考核内容。五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不规范,不具体,缺乏约束力。
我觉得,凡是都应讲“认真”二字。尤其对人命关天的“千里眼”,“报警器”更应如此。应该像山西省那样,制定细则,严格管理。比如,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应当在10分钟内报告当地煤炭行政管理部门,而当出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主扇停风、断电等异常报警信息,应在6分钟内报告当地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否则受罚,停产整顿或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像山西省那样,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纳入法制管理范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像山西省那样,抓安全重点部位,变乏乏管理为科学管理;变一般化管理为重点管理,责任落实,有章可循。使煤矿所有的安全监控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矿工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