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尾矿超储隐患岂能从眼皮底下溜走?(87)
9月8日,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的泄流量二十六点八万立方米,覆盖的面积达到三十点二公顷,波及下游五百多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和集贸市场以及部分民房,是一起重大生产责任事故,死亡151人,经济损失惨重。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违规生产、尾矿库超储。据了解,全国有九千多个尾矿库,这些尾矿库当中一半以上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大部分是病库、危库、险库。令笔者不解的是,全国上上下下搞“百日督查”,对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却睁只眼闭只眼,对尾矿超储重大安全隐患,岂能从眼皮底下溜走。当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对其重大安全隐患,却视而不见。应该说,这不是个案,带有普遍性。最近以来,全国连续发生的几起矿案、厂案,均定性为生产责任事故。其原因是事故责任人,明知故犯,公然对抗国家法律法规,视人的生命为儿戏。试问他们为何胆大包天,草菅人命,以我之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安全监管人员渎职,极不负责任。以这起溃坝事故为例,明明知道尾矿库超储,却视而不见。由于受利益驱使,或是官商勾结,竟然不制止不处罚不停产,给隐患以可乘之机。二是安全检查充样子,典型形式主义。其一,安全检查重形式,不重效果;重表格、数字,不重视安全隐患;重表扬,不重批评。其二,像迎接贵宾一样迎接安全检查的,好吃好喝好招待,吃人嘴短,根本打不开情面。其三,重检查,不重整改,其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其四,大轰大翁,雷点大雨点稀。三是不深入实际,作风飘浮。往往听汇报,看材料,忽视对安全隐患的检查。四是抱着侥幸心里。比如,尾矿超储,只要不下暴雨,平安无事。五是无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束手无策,根本没有能力施救。产生上述原因,是安全监管人员心灵扭曲,无安全意识。其部门形同虚设,只拿国家薪金,不干正事。其监管方式,也是自欺欺人,长此以往,不仅会毁掉事业,也会毁掉监管者本人。奉劝安全监管部门,以此为戒,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整顿,把责任心不强,不懂业务的南郭先生调出安全监管部门。二是选派作风硬,懂业务,有事业心的人出任安监局长。三是强化责任制。分兵把口,谁出问题,谁负责。四是监管并举。安监部门不单单是安全监察,还要加强安全管理,为厂矿服务。五是“回头看”。凡被列为重大隐患的,是否真正排除了,是否还留有尾巴。笔者认为,近年来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大都是人为的。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人为本,做好“人”的文章,加强思想工作,增强责任心和事业心,坚决不能让隐患从眼皮底下溜掉,筑就一道铜墙铁壁的安全坝,还一个安全的生存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