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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未佩戴安全带 高处坠落导致死亡 (浏览次数:295)
发表于2017-11-16 19:18:00

安装未佩戴安全带 高处坠落导致死亡

事故经过

201578,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在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乡彩塑路电力杆塔附件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日6时,该公司安排2名劳务人员在12号杆塔上进行附件安装,其中一人在最下层横担上作业,另一人在地面向上第二层横担上作业。620分左右,后者不慎从杆塔上坠落。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未佩戴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

间接原因:特种作业(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缺乏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组织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

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防范措施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要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江苏省电力公司宿迁供电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发包、承包管理,进一步完善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细化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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