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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维护不当 起火引发余药爆炸 (浏览次数:371)
发表于2017-10-22 22:49:00

电瓶车维护不当 起火引发余药爆炸

事故经过

2016715,江西省上栗县九玖烟花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根据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排,当天440分许,1号生产线管理人员带领4名职工清理余药并打扫卫生。5时许,1名职工将清理的余药用电瓶车运至22#三元粉中转库并卸放入库。另有1名职工用电瓶车将余药运至该中转库门口,在等候卸放余药时,电瓶车驾驶位置下的接线盒短路起火,瞬间引发余药爆炸,22#三元粉中转库随即也发生爆炸。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该公司于201679日因故将机修工辞退后,一直未安排专人对厂内用于运输的电瓶车进行维护保养,且电瓶车经常超负荷使用,卫生清理工作也未做到位,造成一辆电瓶车驾驶位置下的接线盒短路起火。

间接原因 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生产线管理人员均无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22#三元粉中转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定员1人。事故发生时,1名职工在中转库内卸放余药,1名职工在外等候,属违章作业,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未加以制止。

防范措施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内运输车辆的管理,促使其建立管理台账,如实登记车辆维护保养情况,配备机修工,确保厂内运输车辆的安全。要对企业亮珠生产线、装药工序等特殊环节进行安全科学的监管,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对药物超量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线监管人员要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一步进行核实,并建立管理台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要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真正发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确保每一个作业环节都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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