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分析表明,已夺去43条人命的四川攀枝花肖家湾煤矿“8•2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首先是一场人祸。以掘代采、乱采滥挖,生产毫无安全保障;安全管理极其混乱,监测监控设施形同虚设,瓦斯聚积超标继续生产。更为离谱的是,矿方居然提供不出一张与井下实际情况相符的矿井图纸,严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的展开。
毫无疑问,有一批人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利欲熏心的矿主、草菅人命的主管、严重渎职的政府官员,等等。自2001年广西南丹“7•14”特大矿难案件以来,国家对矿山生产安全的态度越来越严厉,要求越来越具体,处理越来越强硬。可是,来自人祸的矿难案件仍常有发生。这是为什么?
一般认为,这是出事的矿井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要求。“肖家湾煤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要求不落实、走过场”,和以往一样,责任主要落在矿主头上。矿主的责任当然应该严厉追究,但“走过场”只是一个结果,何以能走过场,才是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