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话“两会”(3)
或许我是矿工出身,对煤矿的感情最深。近日内蒙乌海骆驼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心急如焚。到底是什么原因,酿成这起事故,这座新建矿井年产150万吨,地质情况应该很了解了,难道说又是个没想到吗?我的目的,不是追求谁的责任,而是如何避免类似事故。近年来,煤矿透水事故多次发生,有井下透水的,也有地面透水的,不管哪个什么地方透水,受害的是矿工。如何使矿工不受水害,我觉得安监部门监察应扩大监察范围。比如,煤矿来说,地面四周有没有河流或湖泊,离煤矿多远,河流是否曾决堤过,对煤矿有何影响。如果是新建矿井,安监部门要把住安全关。井下的水源,大体是岩层中的地下水,还有溶洞(喀斯特),再者是报废矿井涌进的水。是否做过科学论证,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否则,一旦发生透水事故,主要考虑如何施救。但事故过后,究其原因,到底是哪股水淹了矿井。于是我想,矿井安全监察只注重法规和规程的贯彻执行,却忽略了新建矿井的监察。我的意见是,如何提高安监部门的业务水平,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一是市一级安监局,应配备总工程师。由他协调科技安全,比如,在建矿井或新建矿井的安全监督。还有安全长期规划,力求把好安全关。二是安监局应着眼于大的方面,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比如,尾矿的存放,煤矿的防水、防瓦斯,防自然灾害等。三是安全培训应成为主业。关键是抓效果,抓质量,抓技术尖子。四是有职有权有待遇。安监部门可否实行垂直领导,对基层安全员工资待遇应有明确规定。五是有真才实学,责任心强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充实到各级安监局。请代表关注安全工作,关键是安监局如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