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台账的编制与收集(附全套台账范例)26
安全生产台账的建立9
例3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3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工程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下同)
(二)管理职能
1. 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工人由企管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 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公司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 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新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由公司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书面记录,防止走过场。有条件尽可能进行录相。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学习和岗位练兵。组织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 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 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 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 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项目部具体实施。
7. 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 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公司及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