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违章还需下指标吗?(25)(杂谈)
不知何时,安监部门效法个别交警抓违章的损招,规定安监员每人每月要抓多少违章的,并视其数量予以奖励。也许,有人看到我的批评,会大发雷霆的,肯定会说,这是笔者杜撰的,这不埋汰我们安监员吗?请您稍急勿躁,笔者在一次采访中确实遇到过此事,感到不可理解,为此,我向某煤矿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提出过质疑。并希望他们改变其错误做法。
如果说一个企业,若是每天或每月圈定有多少违章的?那么这个企业就值得怀疑了;如果给每个安监员定抓违章指标,说明企业违章者太多了,素质太差了,根本不配作某某企业的员工,这样的企业怎样组织生产呢?我不禁提出疑问。依我之见,这种做法有四点不妥:一是在安全管理上,搞形式主义,不懂得抓违章的目的。安监员抓违章的,是因为违章者的行为威胁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制止其行为,正是为了保护他。把罚款当做抓违章的目的,以此来调动安监员的积极性,那就大错而特错了。二是抓违章者的数量,不代表安监员的政绩。应该说,我们的企业,违章者越少,标明员工的素质越高,安全管理到位,安监员尽职尽责。如果,员工中出现众多违章的,说明那个企业管理水平太差,甚至到了停产整顿的地步。三是安监员与员工对立,激化矛盾,不利于安全生产。本来不够违章的,硬把他(她)定为违章,自然要产生矛盾了,搞得不好,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破罐破摔。四是降低安监员的作用。作为监员来说,要抓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更要掌握所辖地点有多少个“隐患点”,排除情况如何,如果把职责定为抓违章的,那就失去安监部门的作用了。我这样说,并不是不抓违章的,而是不要硬性定指标,对情节较轻的,注重安全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重罚。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实事求是,抓违章还是不要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