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的理论 (1)美国经济学家泰勒对死亡风险较大的一些职业进行了研究,其结果是:由于有生命危险, 人们自然要求雇主支付更多的生命保险,在一定的死亡风险水平下,似乎人们接受到一定的生命价值水平,将其换算为解救一个人的生命,大约价值为34万美元。 (2)英国学者利用本国统计数字研究了三种不同行业为防止工伤事故而花费的金钱。从效果成本分析中得出了人生命内含估值,即为防止一个人员死亡所花费的代价用以推断人的生命价值。 (3)美国学者布伦魁斯特考察了汽车座位保险带的使用情况。他用人们舍得花一定时间系紧座位安全带的时间价值,推算出人对安全代价的接受水平,结果是人的生命价值为26万美元。 (4)美国经济学家克尼斯在他1984年出版的论著《洁净空气和水的费用效益分析》一书中, 主张在对环境风险进行分析时,考察每个生命价值可在25万至100万美元之间取值。 (5)国外一种理论是“延长生命年”法,即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就是他每延长生命一年所能生产的经济价值之和。例如一个六岁孩子的生命价值,就要看他的家庭经济水平,他的功课状况,预期他将接受多少教育及可能从事哪一职业。假设他21岁时将成为会计师,年薪2万美元,由此可用贴现率计算他在六岁时的生命经济价值。 (6)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迪利亚尼的生命周期假说,人们在工作赚钱的岁月里(18~65岁)积蓄,以便在他们退休以后进行消费。从而, 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其生命价值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未成年时是以他将来的预期收入计算:退休后是以他以后的消费水平计算; 在业期间则要预测他若干年中的工资收入变动状况。这三种计算方法不仅在计量标准上是不统一, 而且所反映的生命价值含义也是不确定的,有时指的是人的生产贡献,有时又指的是人的消费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