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中对于隐患的危害性人所共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思想也成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通过这一重要指导思想也使我们看到了隐患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必要性。
隐患顾名思义就是指潜藏的、可能导致事故的祸害,一般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得不安全状态。由于隐患具有隐藏性、潜伏性、多变性等等特点,所以在对待隐患整改环节上,企业必需深入生产,发动企业职工共同排查、制订整改措施。
虽然有的企业知道隐患整改的重要性,但是在对待隐患整改问题上却好欺软怕硬,区别对待。所谓隐患的软与硬是指有的企业把可以直接威胁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当成必须整改的硬性指标,对于危险程度表面看来不高的隐患在整改上抱有可改可不改的软性指标。企业有了这些意识以后,在对待隐患整改问题上不是说有隐患马上就整改,而是看菜下饭,工作弹性极大。
从企业欺软怕硬的意识可以看到企业产生这种意识不外乎有以下原因:一是企业对安全工作认识上有偏差,意识不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辩证关系;二是思想麻痹,对危险程度表面看来不高的隐患习以为常,自以为无关大局;三是缺乏发现的目光,软的隐患不像硬性隐患那样一出现就可以立即发现,产生警惕,一般具有隐蔽性,容易被放过。
透过企业在隐患整改过程中欺软怕硬的现象探究其本质,固然有企业技术方面的限制,但是更多的是企业经济挂帅的经营观念在起作用。企业不是鼠目寸光,也不是意识不到安全的重要性,而是企业对待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上把安全工作看成是发展经济的一个条件,只要损失小于收入,企业就不会过多关注生产中不安全的因素。有了这种经营观念,就不难出现企业对待隐患整改问题出现欺软怕硬的决策理念。
回顾近十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概率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这些事故虽然事故原因方方面面,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事故发生。黑煤窑、无证工厂这些发展中不和谐的现象带给我们的是沉重的教训。
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安全工作还具有经济价值。安全工作的经济价值还未能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只是被动的为了经济而去抓好安全工作,对待隐患整改更是功利思想在指引这项工作。要想改变企业隐患整改中欺软怕硬的观念,一方面在政策上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二是通过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治企,依法管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