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工伤死亡事故赔偿金的一些看法
工伤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最容易使死者家属和企业发生矛盾,在赔付工伤死亡事故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上,双方会出现巨大的分歧。虽然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赔付给死者家属,但是面对一二十万事故赔偿金与一条鲜活的生命瞬间逝去,死者家属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值这么点钱?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人是不可用价值来衡量的。生命无价,健康无价。这是国家和人民的共识,以人为本,更是立国之本。既然人的生命不可估算,面对出现的故事伤亡事故,也要拿出一个具体的方案赔付给死者的家属。现行普遍采用的是根据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乘上赔付的年数,就得到具体赔付金。
虽然这种算法是一种通用算法,却不可避免地出现这么一个问题:不同地域会有不同的年平均工资,导致相同的赔付条件会出现不同的赔付金额。难怪死者家属会问:人命难道有贵贱之分吗?记得以前看到一条新闻说的是在国内一个中国人掉了一个耳朵,一个外国人掉了一颗牙齿。论伤害程度,一颗牙齿肯定不如一个耳朵的伤害程度大。可是在赔款时,外国人的一颗牙齿比中国人的一个耳朵贵几十倍。原因是双方的赔付参照不同,所以差距这么大。
从这一现象就可以看到当前企业执行的赔付办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面对有限的赔付金,有的职工偏激的说,我拿三十万买你领导的命,你给吗?这话是有点偏激,不过从职工的情绪中我们确确实实可以看出,有的企业面对工伤死亡事故往往不当一回事,花一点钱摆平了事,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任然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甚至有的私企老板会有生产一年算一年,发生事故关门再异地生产的想法,只要不会随时出现事故,就不会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够且过,缺乏社会责任感。
发生安全事故企业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一个生命到底该如何赔付赔偿金,一个人除了收入之外,他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如何用经济来衡量?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一些企业根本不把一二十万事故赔偿金放在眼中,发生事故并不能反思己过,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该怎么就怎么生产。企业对发生的事故没有吸取必要的教训,不疼不痒的赔偿金企业更不会有所顾及。
一些企业看准了职工就业不易,随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安全措施不到位普遍存在。在这种形势下,不难出现职工拿三十万买你领导的命的气话。这种情绪有其可以理解的一面,更多的是对现状的无奈的发泄。赔付问题的现状值得社会共同关注,如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提高赔付金的数量来达到让企业警醒的目的,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焦点问题。
但愿事故不会发生,更希望有一个更为合理并达到让企业不敢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赔付方案出台,让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